关注联楷|返回首页 | 网站案例 | 帮助中心

合作共赢、快速高效、优质的网站建设提供商

上海网站建设 

服务热线:021-61394118

上海联楷科技

政府部门应立法加强网络环境建设

作者:佚名   时间:2012-10-05   分享到:

2011年11月,<<解放日报>>社会调查中心联合库思进行的你所知道的网络推手种种调查中,受访者认为规范网络公关行为最重要的包括法律规范,网民监督,行业自律,行政监督等,其中魏法律规范选项的比例最高,达六成,从法律规范方面对网络水军加以约束和整治,已成为有共识的当务之急和有效应对之政策.目前,<<民法>>,<<反不正当竞争法>>对网络水军的网络恶意攻击和网络推广有一定的约束作用,<<广告法>>对于网络水军的虚拟信息和不实炒作具有适用性.

 2011年来实施的<<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>>,其中第三十六条被称为互联网专条,明确网络用户,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以及其他相关条款,加强了对于网络携手,网络黑社会侵权行为的约束,2011年,中央相继分布实施<<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>>和<<网络游戏暂行办法>>等规章要求部分领域的实名后同,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逐步建立和落实网站用户注册实名制,在实名制的推行中,相关法律办公室和法律规范也有待进一步充实,总的说来,当前对网络水军的法律规范依然不够系统化,对于网络不实信息,恶意发贴删以及其他法律"擦边球"等方面的权责明确和监管,对于开展恶意网络推广的公司和雇主的责任追偿体系,有待继续补充和完善.

 上海网站建设也希望以后网民们都有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.



如没特殊注明,文章均为上海联楷网络原创,转载请注明来自:http://www.linksj.com/hynews/20151126/n2567.html

上海联楷网络新闻